行政诉讼法规定,经复议的案件,如果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,应当起诉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。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,应当起诉复议机关。
工商、税务等行政机关联合执法共同处罚,被处罚人不服,起诉谁呢?
被处罚人可以起诉工商或者税务机关,也可以将他们作为共同被告起诉。理由是,这些行政机关都参与了实施具体行政行为,受侵害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他们中的某个、部分或者全部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。如果被控告的行政机关只有一个,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有两个以上,人民法院若认为有必要,可以依职权追加其他行政机关参加诉讼,成为共同被告。